【大河财立方 见习记者 王宁宁】3月29日,记者从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,中共郑州市委、郑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《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《实施意见》配套提出开展“七大专项”行动,落实30条支持举措,毫不动摇地鼓励、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。
据介绍,截至2022年底,郑州市民营企业超过23万家,吸纳就业人口超300万人,为郑州市提供了90%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岗位;民营经济完成增长值占郑州市GDP的70%以上,完成税收占郑州市税收总额的70%以上,达到75%,是财政收入的主要增长极,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郑州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。
结合郑州市发展现状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,郑州市民营经济总量超过1万亿元,年均增速达到6%;民营经济在郑州市技术创新成果中的比重达到75%左右;吸纳就业占郑州市城镇就业的比重达到85%左右;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每年新增20万户,到2025年超过230万户,民营上市公司力争达到50家、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力争突破200家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力争突破1000家,切实增强郑州市民营经济的发展韧性。
(相关资料图)
为此,《实施意见》配套提出,开展“七大专项”行动,落实30条支持举措,专项行动具体如下:
一是培育催生更多的民营企业主体。适时修订完善更加优惠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,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、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做优做大。
二是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。提升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,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改造,加大重大科研基础设施、大型科学仪器和专利基础信息资源等向民营企业的开放力度。
三是支持民营企业的品牌和标准化建设。对荣获中国质量奖、省长质量奖、市长质量奖和主要起草行业标准、国家标准、国际标准制修订的民营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、200万元等奖励。
四是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可得性。明确构建“线上线下”中小微企业融资体系,把线上平台“郑好融”打造成为“一站式”“一体化”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,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、融资贵的问题。
五是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资源要素,明确强化民营企业的用地保障、人才服务和环保统筹。
六是再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。明确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准入,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、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、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和诚信友善的社会环境。
七是提高民营企业的管理创新能力。引导民营企业优化结构,开展精细化管理,加强党的建设,深入实施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、年轻一代企业家“薪火相传”行动,每年培训优秀民营企业家1000名以上。
据介绍,截至2022年底,郑州市共培育各级“专精特新”企业2568家,含国家级111家(占河南省总量的30%),省级565家(占河南省总量的26%),市级1892家,形成了市、省、国家逐级提升、特色鲜明、梯度发展的企业培育体系。
下一步,郑州市将全面落实《实施意见》,全方位优化服务体系,全力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责编:史健 | 审核:李震 | 总监:万军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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